▲Hello Venus隊長Alice過去遭逼陪酒,出走後被前公司求償8000萬。(圖/翻攝自官網)
記者蕭采薇/綜合報導
南韓女團Hello Venus隊長Alice(本名:宋主喜송주희)過去曾是另一組女團「ORA」的成員,但前公司讓她們穿上性感的服裝、跳煽情的舞蹈,卻導致團體的作品被禁播,更無法登上電視節目宣傳。更過分的是,公司沒有保障她們的演出機會,還要求她們穿著曝露的衣服陪酒。她忍無可忍離開,卻被前公司提告求償。
Alice表示,她在2009年和前公司簽了7年合約,並加入了名為「ORA」的女團,但公司要求穿著曝露,卻讓她們因為「19禁」被拒絕登上節目宣傳,自然名氣也不高。她多次向公司反映,希望能更換服裝,卻只得到「財務困難」的理由拒絕。
▲Alice在女團「ORA」時期被要求穿上性感服裝,跳煽情的舞蹈。(圖/翻攝自YouTube)
Alice在2011年忍無可忍,透過律師提出終止合約,並另外與經紀公司Fantagio簽約,以女團Hello Venus出道。但前經紀公司提出法律訴訟,向Alice索賠8000萬韓元(約台幣220萬元)的培訓費,並聲稱:「我們有對Alice進行個人聲樂、舞蹈的訓練,也有安排恰當的服裝與拍攝音樂錄影帶,但Alice仍執意離開公司,沒有依照原訂計畫出道。」
▲Alice現在是女團Hello Venus的隊長。(圖/翻攝自官網)
但在訴訟期間,Alice提出並未收到前公司原先承諾的200萬韓元(約55萬台幣)頭期款,更別提宿舍,甚至連妥善的培訓練習室也沒有。甚至前公司還要求她們穿上暴露的服裝,到私人招待所陪公司高層喝酒。
▲Alice所屬的女團Hello Venus以「9頭身美女」聞名。(圖/翻攝自官網)
4月30日判決出爐,法院以帳簿沒有收入分配的證據為由,認為Alice的前經紀公司並沒有履行合約,因此裁定該公司敗訴。換言之,Alice在這場官司獲得勝利,將不用賠償8000萬韓元。Alice現在是女團Hello Venus的隊長,該團主打成員各個身材高挑如模特兒,是出名的「9頭身女團」。
▲Alice被法院判定勝訴。(圖/翻攝自官網)
文章來源: 東森新聞